申请仲裁员
* 请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报酬账号复印件(工商银行账号优先,银行账号请标注开户行)
备注
1、应聘担任仲裁员,聘任期为三年,期满可以续聘;
2、仲裁员所在单位应适当支持,给予从事仲裁工作的时间安排;
3、仲裁员参加仲裁工作,其差旅费、报酬由仲裁委员会给付;
4、仲裁员条件见背面。
2、仲裁员所在单位应适当支持,给予从事仲裁工作的时间安排;
3、仲裁员参加仲裁工作,其差旅费、报酬由仲裁委员会给付;
4、仲裁员条件见背面。
仲裁员条件
公道正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聘任为仲裁员: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
(摘编自仲裁法第十三条)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
(摘编自仲裁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