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仲裁委员会举行第一届第一次 全体会议






       2018年12月5日,阳江仲裁委员会主任李宗想同志在阳江中心华邑酒店一楼董事会议室主持召开阳江仲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会组成人员有:阳江市司法局局长、仲裁委副主任刘湖,副主任李鸿鹄、委员黄嘉喜、梁崇边、林松舟、冯立颖、陈章钢、黄昌艺同志。陈晓朝、茹敬艺两位委员因事请假。

       会议听取了刘湖同志关于阳江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阳江仲裁委员会设立情况的简要介绍。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办案报酬的规定》、《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须知》、《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声明书》、《关于设立阳江仲裁委员会监察考核委员会的方案》、《关于设立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方案》、《关于设立阳江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方案》和《关于骋请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决定》等十二份制度方案,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李宗想同志作会议讲话。李宗想指出,经过大家一年来的共同努力和筹办,阳江仲裁委员会经原国务院法制办复核、市政府批准,于2018年3月26日由省司法厅依法许可登记设立。今天是一个值得大家铭记的日子,阳江仲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阳江仲裁委员会正式开始面向社会开展仲裁业务,为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正、及时的法律服务。为尽快开好局,开展受案业务,我们要尽快印发好《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和《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人员名册》等,方便需要仲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查阅。

       李宗想同志着重强调,新成立的仲裁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建立一支高素质和公正廉洁的仲裁员队伍,树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独立、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全心全意开展仲裁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努力提高我们在业界及社会的信誉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