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主任李宗想率队在连续拜访阳江市水务集团、市漠阳投资集团后,12月1日上午,又前往阳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拜访董事长黄修彦,展开交流座谈,商讨仲裁工作。
李宗想详细向黄修彦介绍了阳江仲裁委自成立以来的发展情况,以及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职能作用,重点讲述了阳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发出加强和推动仲裁工作的文件,仲裁委对推动阳江仲裁事业发展,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利于快速解决经济纠纷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充分表明了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法律权威性,与法院生效判决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是快速解决各类经济纠纷的最好途径。黄修彦董事长深以为然,说阳江市交通投资集团下属有许多子公司,基本是从事项目投资、房屋建筑、市政道路、路桥工程、港口码头等项建设,如引入仲裁机制解决工程合同纠纷,肯定是一个简便高效解纷的最好选择。
双方深入交流,达成合作共识。黄修彦一再表示,今后要加强与仲裁委的法律业务联系,逐步将各种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本加入仲裁解决纠纷的条款,使仲裁管辖于法有据,更加简便、高效地解决经济纠纷,促进阳江交通投资建设的又快又好发展。
黄修彦董事长(右二)与李宗想主任(左二)一行在阳江市
交通投资集团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