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阳江仲裁委主任李宗想、副主任刘湖带队前往市住建局,与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进豪、副局长刘有定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座谈,就如何共同推动落实仲裁解决住建领域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会上,李宗想主任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会的基本情况,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客观存在的“短平快”特点。李主任指出,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及物业管理等住建领域的民商事纠纷一直是仲裁委重点服务领域,仲裁在处理民商事纠纷中具有高效性、专业性、保密性等独特优势,非常适合解决及有效化解住建领域的矛盾纠纷,希望双方就如何建立住建与仲裁的有机衔接加强交流探讨。
▲李宗想主任与林进豪局长交流座谈
刘湖副主任会上指出,2019年市政府发出《关于推进我市仲裁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提出市属单位要优先选择仲裁解纷的要求,希望住建局与仲裁委相互配合,贯彻落实,引导相关行业在格式文本合同中优先选择仲裁解纷途径,为社会提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选择,进一步推动仲裁工作落到实处。
市住建局房地产科谢权力科长会上介绍了近年来我市房地产方面的合同纠纷案件的情况以及房地产类案件纠纷解决模式和成效后,刘有定副局长也就选择仲裁解纷途径能够公正、方便、高效为房地产、建设工程、物业管理等纠纷提供专业服务发表了意见。
随后,林进豪局长对仲裁专业、高效、便捷的功能作用和仲裁委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表示今后要加强与仲裁委的沟通联系,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共同积极推进高效化解房地产等领域的纠纷工作,并在近期内由局召集有关单位开会,宣传推动此事,希望仲裁委亦参与其中,提前介入,采取并建立仲裁与住建的诉前调解联动机制,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中定分止争的作用,助力化解住建行业各类矛盾纠纷,为老百姓安居乐业和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李宗想主任(左二)与林进豪局长(右二)、刘湖副主任(左一)、刘有定副局长(右一)合影
“理念一变天地宽”。会上,双方就合作交流,建立制度化、常态化联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
市住建局法制科科长梁小梅、预售科科长冯雄檀,仲裁委办公室负责人李观帆、立案部负责人施雨虹等参加了座谈。
▲交流座谈会场掠影